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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确定绍兴市上虞舜隆化工有限公司等十家单位为区级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批复
来源:上虞消防大队
查阅:5498次
2017-06-27 15:10:59
区公安分局、教体局、新居民局、经信局、环保局、安监局、文广新局、杭州湾上虞工业园区、百官街道、驿亭镇、小越镇、曹娥街道: 区公安分局提交的《绍兴市上虞舜隆化工有限公司》(虞公消防[2017] 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将绍兴市上虞舜隆化工有限公司、上虞市三丰化工有限公司、绍兴协源铜业有限公司、绍兴上虞华立实业有限公司、绍兴市上虞华腾电器有限公司、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虞华木线厂绍兴上虞阳春宾馆、上虞市曹娥街道锦绣时代娱乐城、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欢红帝豪浴室、上虞市同心纺织经贸有限公等10家单位确定为区级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单位,并于2017年9月30日前限期整改完毕,现将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挂牌督办情况公布如下: 一、绍兴市上虞舜隆化工有限公司 (一)基本情况 绍兴市上虞舜隆化工有限公司位于杭州湾工业园区纬五路23号,厂房三幢,办公室一幢,甲类仓库一幢,丙类仓库一幢,占地面积20000多平方,总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里面消防设施有室内消火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灭火器、火灾报警系统等消防设施、器材 (二)存在主要问题 1、消防联动控制系统损坏,该单位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2、室外消火栓水压不足,该单位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3、疏散指示标志、安全出口标志损坏率超过50%,该单位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三)属地管理责任单位 杭州湾上虞工业园区 (四)督办部门 区经信局、区安监局 (一)基本情况 位于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一东路9号,公司的类型是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主要制造染料中间体,主要消防设施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火栓系统,灭火器等。 (二)存在主要问题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处于故障状态,不能恢复正常使用,该单位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2、自动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联动控制,该单位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3、疏散指示标志、安全出口标志损坏率超过50%,该单位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三)属地管理责任单位 杭州湾上虞工业园区 (四)督办部门 区安监局、经信局 三、绍兴协源铜业有限公司 (一)基本情况 位于绍兴市上虞区驿亭镇五夫工业区,面积大约 (二)存在主要问题 1、未按规定设置消防车道,或消防车道被堵塞、占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2、防火间距被占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3、未按规定设置室外消防给水设施,或已设置但不能正常使用;未按规定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或已设置但不能正常使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 (三)属地管理责任单位 驿亭镇人民政府 (四)督办部门 区安监局、经信局 (一)基本情况 位于绍兴市上虞区百官城东工业园区,面积大约 (二)存在主要问题 1、其他建筑未按规定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或损坏率超过50%,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2、其他建筑的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门的损坏率超过50%,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3、未按规定设置室外消防给水设施,或已设置但不能正常使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4、未按规定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或已设置但不能正常使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三)属地管理责任单位 百官街道人民政府 (四)督办部门 区安监局、经信局 (一)基本情况 位于绍兴市上虞区百官城东工业园区,面积大约 (二)存在主要问题 1、建筑物的安全出口数量不符合规定,或被封堵,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2、其他建筑的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门的损坏率超过50%,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 3、未按规定设置室外消防给水设施,或已设置但不能正常使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 4、未按规定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或已设置但不能正常使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 (三)属地管理责任单位 百官街道人民政府 (四)督办部门 区安监局、经信局
六、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虞华木线厂 (一)基本情况 位于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里严村,公司的类型是个人独资企业,主要经营木线,家具加工,主要消防设施有消火栓系统,灭火器、应急照明等,共有一幢厂房,建筑面积2040平方米,共3层局部四层。 (二)存在主要问题 1、其他建筑未按规定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或损坏率超过50%,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2、其他建筑的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门的损坏率超过50%,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3、未按规定设置室外消防给水设施,或已设置但不能正常使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4、未按规定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或已设置但不能正常使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三)属地管理责任单位 百官街道人民政府 (四)督办部门 区安监局、经信局 七、绍兴上虞阳春宾馆 (一)基本情况 位于上虞区小越镇越北村,主要经营木住宿、棋牌服务,地上1-3层,建筑面积1497平方 (二)存在主要问题 1、封闭楼梯间设置形势不符合要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2、未按要求设置排烟系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三)属地管理责任单位 小越镇人民政府 (四)督办部门 区公安分局 (一)基本情况 位于上虞区曹娥街道舜江西路路568号,单位性质是个体工商户;主要经营KTV,建筑面积约 (二)存在主要问题 1、抽查时该场所自动消防设施(自动报警和自动灭火)已经处于故障无法正常工作状态; 2、抽查时该场所自动消防设施无法正常联动; (三)属地管理责任单位 曹娥街道办事处 (四)督办部门 区文广新局 (一)基本情况 位于曹娥街道舜江西路,面积大概1300平方,一层是大厅和浴区,二层是休息大厅、足浴和按摩,足浴和按摩包厢有足浴11个,按摩房间有13个,员工20余人 (二)存在主要问题 1、抽查发现该场所存在可燃材料搭建的情况; 2、抽查发现该场所存在电气线路敷设在可燃材料上且未采用阻燃护套管保护; 3、抽查发现该场所存在排烟设施设置无法满足场所需要,抽查未发现设置机械排烟设施,自然排烟口保护半径大于30米; 4、已经设施的应急灯具无法满足场所疏散需要,设置间距和位置不满足疏散需要。 (三)属地管理责任单位 曹娥街道办事处 (四)督办部门 区公安分局 九、上虞市同心纺织经贸有限公司 (一)基本情况 位于上虞区小越镇罗家村,单位性质是个人独资企业,建筑22幢。 (二)存在主要问题 1、未按规定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 2、未按规定设置消防车道 3、仓库超过1000平方米,未按规定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三)属地管理责任单位 小越镇人民政府 (四)督办部门 区环保局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7日 | 请选择直接下载文档或网络直接浏览 暂时还未开通网络直接浏览PPT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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